編 按教育部舉辦課綱調整公聽會,課綱委員將「中國」改為「中國大陸」,並對內容進行微調,卻遭民進黨立委指「去台灣化」,究竟課綱調整有無必要,本刊特邀學者專家作一宏評。
張亞中:國家認同回歸憲法
從李登輝開始,在台灣進行一場去中國化的分離史觀教育,但是即使在民進黨執政期間,也不敢宣布台獨、制憲與正名。十多年的政治操作,台灣民眾被迫處於一種精神分裂狀態,在歷史教育上,用教科書強迫灌輸去中國化的獨立史觀,但是在經濟、政治上又愈來愈高度依賴大陸,以致於台灣近年來被迫陷入認同錯亂,內部無法形成共識,競爭力裹足不前。處理認同的最好方法即是回歸憲法。依照憲法,我國目前主權仍及於大陸,在治權上兩岸分治。歷史教科書因而稱對岸為中國大陸有何不對?用「光復台灣」與「政府遷台」又豈有所謂矮化台灣主體或讓「大中國」、「大一統史觀」重新復辟的意涵。民進黨如果不同意,應該先重新制憲、正名,獨立後,再來修改教科書,而不是抱著中華民國的祖宗牌位而篡改中華民國的歷史。(台大政治系教授)
98課綱是民進黨時期產物,其中「一邊一國」,把中國、台灣對稱變成「兩國」;馬英九上台後,重修100課綱,現在是要依憲法增修條文,把「中國」改為「中國大陸」,對稱就變成「一國兩區」。
其次,「台灣光復」並非矮化,日本人所提的降服、敗戰、終戰,才是矮化台灣。「亡人之國,必先亡史」台灣人也參加了抗戰光復台灣行列,反對「台灣光復」的人,是對於歷史的無知。台灣人不僅參加抗日,還參加國民革命,329廣州起義有羅福星;吳文秀參加興中會;蔣渭水、賴和參加同盟會;台灣人也參與共產黨革命,蔡孝乾、翁澤生參加了2萬5千里長征;此外,霧峰林家林祖密參與東征北伐官拜少將,1925年被孫傳芳殺害,成為國民革命第一位犧牲的台籍將領,所以,這不是「去台灣化」,而是還原真實台灣歷史。(台大哲學系教授)
謝大寧:課程大綱必須合憲
教育部頒行的課綱必須合憲,這是基本原則。民進黨的批評不足為奇,中華民國是國民黨所創立、國民黨不捍衛《中華民國憲法》、誰來捍衛?批評者的言論也是《中華民國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連民進黨執政都不敢改變。這次把課綱違憲部分進行微調,不是「去台灣化」,因為捍衛憲法是政府的義務、責任,把「中國」改為「中國大陸」,是因過去課綱「一邊一國」理念不合憲。馬總統一直主張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全中國、治權只及於台澎金馬,這是合憲與否的問題,不是去台灣化的問題。批評者純粹是扣帽子,認為中華民國主權只及於台澎金馬,這是在扁政府時期修改地理課綱時就存在的問題,老早就該修正,現在才修,已經有點晚了。
(佛光大學中文系教授)
石佳音:教育部應撥亂反正
《憲法》第21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第158條明訂「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本此精神,國民教育法第7條更規定國小及國中之課程,應以民族精神教育為中心。可見「民族精神教育」本是國民教育課程的核心內容。現在高中教育既然要納入「12年國教」,其課程內容必須合乎憲法與國民教育法的精神。按照現行憲法和法律,將台灣自外於中國的「去中國化」才是違憲,課綱所該改正的豈止是用語微調而已?政府有遵憲執法的義務。教育部該做的,是根據憲法和國民教育法,全面檢討教改以來各級國民教育課程內容,從根本上撥亂反正,不能總在枝節用語上打拉鋸戰。
(文化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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