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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6日 星期五

判決曝光 法院:課綱委員、會議 都應公開

涉教育百年大計 過程應監督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課綱微調涉教育百年大計,影響師生及社會大眾甚鉅,應公開會議紀錄,使社會有知的權利及有檢驗監督的機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教育部黑箱作業微調課綱案敗訴,判決書昨天首度公開,明白指出黑箱作業會造成大眾不安與猜忌,「甚為不妥」,要求教育部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法,透明政府決策。
  • 課綱黑箱作業微調,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書摘要
    課綱黑箱作業微調,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書摘要

台權會擬提假處分 攔下課綱

台灣人權促進會律師涂予尹指出,這是首件課綱相關訴訟,極具指標意義,亦能鼓勵人民要求政府公開資訊。台權會正研究是否提「假處分」,讓教育部無法強推微調課綱在八月上路。
教育部去年先以「微調」之名,暗中大幅修改高中社會課綱,從公聽會到課審大會「通過」,只花了十天時間,並堅持不肯公告課綱委員名單及相關會議紀錄,趕在今年八月就要實施。不但程序引人非議,去台灣化課綱修訂,更引發輿論譁然。經台權會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二月十二日判決教育部敗訴。
本案的上訴期限為三月中旬,但在判決確定前,台權會仍無法調閱課綱會議文件,涂予尹呼籲教育部不要視人民的監督為洪水猛獸,應該當成促進教育決策更進步的陽光、空氣、水。
教育部原本主張會議是內部準備作業,一旦公開恐造成委員壓力或受民眾干擾。判決書則明確駁斥,民眾監督不等於一定會騷擾決策人或委員,委員必須承受一定之壓力及受社會檢視,且另有民法和刑法保障委員不被干擾,不能做為不公開理由。

判決書:委員應受社會檢視

判決書指出,本案爭議焦點在於會議過程是否合法、有無踐行正當法律程序、到場委員究係表示同意、反對或並未表示明確意見等事項,既攸關大眾公益,民眾監督具有高度正當性。
涂予尹表示,去年一月廿五日由現任台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主持的課審會分組會議最是關鍵,究竟記名投票內容是委員真同意?或有委員無意見卻被歸為同意票?只要教育部依法公開,應能釐清是否為黑箱作業?
多位委員昨天都表示會議發言並無不可告人之處,不懂教部何以不願公開。
判決書更直指,公開資訊使社會大眾確實檢視審議過程是否符合法律正當程序,比教育部稱為確保課綱審議之公正專業中立等更加重要。
教育部國教署長吳清山表示,判決是要求教育部資訊公開,和課綱實施是兩件事,仍在研究是否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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