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謂改得最少的課本嗎?以泰宇版的臺灣史課本為例
吳俊瑩
以下我將泰宇版,新舊課本分成戰前與戰後二部分來看。
第一部分
一、第二節「國際競逐時期」,舊課本有「漢人與日本人在臺灣的活動」,分作「漢人的活動」與「日本人的活動」二個段落,新課本配合微調課綱刪除「日本人與臺灣原住民的接觸」,把「日本人的活動」這一小節的內容全部刪除。
二、微調課綱刪除「濱田彌兵衛事件」,新課本整段刪除。
三、使用「鄭氏」之處,完全配合微調課綱,改稱「明鄭」,一處不漏。
四、第三節原稱「日本統治時期」,新課本配合微調課綱用字,改稱「日本殖民統治時期」。
五、微調課綱在日本時代新增一條說明:「1-3 說明臺灣與甲午戰後晚清變法運動與辛亥革命之互動,包括孫中山來臺尋求臺人支持,以及臺人參與革命及中華民國之建立」,泰宇的新課本在「(二)具民族意識的武裝抗日」標題下,突兀地插入微調課綱要求增加的內容,指孫中山三次訪問臺灣,在臺北建立興中會臺灣分會,「積極傳播民主共和理想」。又說「臺籍青年許贊元(1890-1955)、羅福星(1886-1914)即是受到孫中山思想的影響,參與廣州三二九起義。」但許贊元沒有在日本統治下的臺灣住過一天,1895年隨家族內渡中國。這裡強調他是「臺籍」青年,不知用意為何,一個不小心,前後文連在一起看,很容易讓人以為這位「臺籍」青年,受到孫文的感召,從臺灣跑去廣州參加黃花崗起義啊。更大的問題是,這段應微調課綱新增內容,放在這樣的「具民族意識的武裝抗日」標題下,適合嗎?興中會、三二九,是「反清」,不是「抗日」啊!真令人錯亂,現場老師教這段時,不會師生都錯亂嗎?
六、微調課綱要增加1920年代新型態的本土知識菁英受到「五四運動」、「新文化運動」的影響。新課本在在討論新文學的發展,一開頭就補了一句「大陸五四運動的文化浪潮,刺激1920年代臺灣知識青年」,一錘定音,直接將臺灣新文學的運動,框在五四運動的框架內。這樣的解釋,未必不正確,但顯然不夠完整。有興趣進一步瞭解的朋友,可以參閱中研院臺史所陳培豐的著作《想像和界限——臺灣語言文體的混生》。新課本再增加這二句話的同時,同時刪去了一整頁關於「新文學內部的論爭」段落,舊課本在這小節原提到五四運動時的中國白話文在臺灣所遭遇到的困境,特別是「中國白話文與臺灣民眾脫節」的情況。如今增加五四運動對臺灣知識青年的影響力,卻刪除新文學界關於中國白話文的內部論爭,這是純粹刪減篇幅,還是別有用意?
七、微調課綱新增的「臺人與抗日戰爭」的重點,舊課本在「臺人的抵制和反抗」的段落中,已經提到李友邦領導的臺灣義勇隊、臺灣少年團。照理說若不更動,而用原本的內容,審定應該也可以過關,但新課本除了上述內容外,還增加了邱念臺、謝東閔、李萬居等人投入中國抗戰的內容,篇幅增加近半。這樣可叫做改很少的版本嗎?這是加碼演出吧。
第二部分
新課本改動最多的部分是在第四章,整個章節架構,完全按照微調課綱所設定的主題,重新分節,節名完全照錄微調課綱的寫法。內容方面,試舉數例如下:
一、微調課綱將「接收」改成「光復」,新課本照改,避用接收一詞,例如原本的「陳儀來臺接收」,改成「陳儀來臺」,變成沒頭沒尾的標題。微調課綱要求增加「中華民國憲法的制定與臺灣代表的參與」,新課本也是照加無誤。
二、微調課綱新增「政府推動地方自治的過程及其對民主發展的意義」,舊課本雖然有提到地方自治,但行文不到四行,新課本則增加快一整頁的篇幅,而且內容盡是配合課綱的正面敘述,也把舊課本原本點到的戰後臺灣所實施的不完全的地方自治內容刪除,完全不提戰後所施行的不是憲法所訂的地方自治。
三、白色恐怖,在新課本跟著微調課綱搬移段落,原本放在「民主政治的道路」下,現在搬到「國際關係與兩岸情勢的演變」,改變了理解白色恐怖的歷史脈絡,將侵害人權的事實,試圖歸因於外部的國共鬥爭。內容上,也微調了字句,把「形成人人自危的白色恐怖」,改成「形成所謂的白色恐怖」。「人人自危」不見了,再次避重就輕;加了「所謂的」,不知是什麼意思,是無法認同「白色恐怖」這樣的用法嗎?還是要照法條的用字,稱之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才不用說是「所謂的」呢?
四、微調課綱在戰後經濟發展,特別提到了要加國民黨的官僚孫運璿,在公聽會版的課綱,也就是檢核小組最初擬出的課綱,原本還有尹仲容、李國鼎二位。泰宇的新課本,三位全加。前面(第一部分的第五、)提到教科書有寫許贊元,但許贊元出現在公聽會版,正式公布的微調課綱沒有。是否泰宇出版社的編者,急著「微調」,所以採用了公聽會版本?
五、微調課綱增加的「說明中華文化在臺灣的保存與創新」,新課本增加民間對於傳統經典的重視與講習,提到了愛新覺羅・毓鋆、當代新儒家(熊十力、牟宗三、唐君毅)、一貫道,以及基層社會舉辦的兒童讀經教育等等,認為這些「不僅保存中華文化,也創新文化內涵,又展現新時代意義」。
比對過程中,我還看到二種問題。前者應當是根據「微調」課綱修訂課本送審,連帶調整課文內容敘述。後者,則是新、舊課本在歷史事實上的問題。
第一,在戰後關於行政長公署時代的部分,「接收過程違法亂紀」的標題,改為「臺灣民眾由期待轉為失望」,刻意避重就輕,內容也做了修改。舊課本開頭提到「行政長官公署專權專制,有如日治時期總督府再現,被譏評為『總督制復活』」,新課本改成「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中國躍居世界強權之一。大多數的臺灣民眾期待重回祖國懷抱,滿心盼望來臺接收的政府能帶給他們更好的生活」。舊課本原本對長官公署的施政批評,不假辭色,例如寫說:「接收官員用人不公、貪污腐敗、能力薄弱,卻以征服者自居」、「社會上軍警作威作福作福,魚肉鄉民,更令民眾難忍切膚之痛」,諸如此類,新課本都刪掉了,遣詞用字明顯收斂,故作持平,原本編者想要表達的批判力道,都消失無蹤。
接著關於二二八事件的影響,新課本刪除這段敘述:「部分劫後餘生的菁英,大都對政治事務冷漠疏離,甚至規勸子弟切莫沾染政治,對臺灣政治造成不良影響。」教育部不是口口聲聲說二二八事件從課綱的「說明」拉到「重點」,為什麼微調後的課本,在二二八事件遠因的敘述上,避重就輕;在事件的影響面向上進行刪節?這是教科書編者自己刪掉的?還是透過審定手段所做的手腳呢?別忘記:課本是須要經過審查的,而誰在審查「微調」課本?
在戰後「臺灣國際地位的確立」的段落中,提到中華民國與日本簽訂「中日和平條約」,舊課本原本寫「約中日本重申放棄臺澎的所有主權。此時中華民國政府事實上已接收臺灣,且隨著國際冷戰情勢日趨嚴峻,臺灣的戰略地位也愈顯重要」;新課本則改為「約中日本重申放棄對臺澎的所有主權,故此條約是中華民國國際地位確立的法理化依據」。舊課本原只陳述和平條約的內容,試圖點出臺灣國際地位在事實上、法理上的差異問題,但新課本不再做此區別,直接告訴讀者中日和約就是法理依據,這還不打緊,課本又說中日和約是「中華民國」確立國際地位的法理化依據,我不太知道用意為何?通常談中日和約主要都是牽涉臺灣的國際法地位的問題討論,有在強調中日和約是「中華民國」確立國際地位的法理依據嗎?我非研究國際法的專家,但覺得這樣的敘述,超越一般認識。微調前的課綱說得很清楚,要教科書編者敘及「臺灣國際地位確立的過程」,「微調」後的課綱,此段說明內容還在,但搬移位置同時刪去「臺灣」二字。是否這就影響教科書編者,把臺灣換成「中華民國」?
泰宇版的課本,有一處敘述,不論新舊課本,在保釣運動的段落內,都提到釣魚臺在「日治時期該列島隸屬臺北州」。不知所據為何?有的話,請展出原始文件,千萬不要拿網路或是國民黨的智庫文章,就要呼攏過去。葉高華教授有一篇很有意思、擲地有聲的文章〈臺灣四極演變史〉(http://mapstalk.blogspot.tw/2010/09/blog-post_19.html),根據臺灣總督府的官方資料,終日治之世,臺澎的極東是棉花嶼東端,極北是彭佳嶼北端,這連釣魚臺群島的邊都還摸不到,課本究竟是根據什麼材料斷定釣魚臺群島在日本時代隸屬於「臺北州」?(此一問題,強力推薦各位閱讀葉高華教授的〈地圖上的釣魚台 (一)、(二)〉,看看到底釣魚臺到底是不是教科書所說的朝野向來認為的「固有領土」:http://mapstalk.blogspot.tw/2011/08/blog-post.html、http://mapstalk.blogspot.tw/2008/06/blog-post_19.html)
塑化劑少加一點,東西還是不能吃,這道理大家都懂。這也是我們為什麼要拒用依照「微調」課綱所編出課本的理由之一。況且出版社選擇按照「微調」課綱修訂課本送審,註定有妥協、有屈從、有修改、有調整、重新脈絡化等等,不然,教育部為何不撤「微調」課綱?若真的沒有威力,那就撤啦。各位同學,當您的老師們跟你說,我們學校是選改動最少的版本。這時你可以問問老師,這是真的嗎?當「自己微調自己審」時——檢核小組的歷史組的負責人黃麗生,同時也是目前教科書審定小組的召集人,有可能輕易放行嗎?還有,臺灣史課綱純就字數的變動,就高達60.4%,戰後更大調139.3%,有可能讓你改改幾個字就過關嗎?有書有真相,請將要採用「微調」課本的老師慎思,也請高一新生了解你們要讀的課本被亂改了什麼。確認摻有塑化劑的東西,老師能餵學生嗎?學生能乖乖服用嗎?
備註:本文用以比較的版本,根據版權頁,舊課本為「2014年3月修訂」,新課本為「2015年3月三版」。
(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歷史所博士生)
來源:吳俊瑩臉書網誌2015.6.1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歡迎大家迴響暢談;請相互尊重,勿攻擊、謾罵。回應時請至少選擇「名稱/網址」身份(可只填寫名稱、網址留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