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一直宣稱課綱「微調」合法、合程序,我已經不想再去和這個像念咒般的「宣稱」爭辯。大家是否想起馬政府在強推服貿時的咒語?Z>B、Z>B、Z>B,然後呢?
不過,讓我們來看看什麼是合法微調,什麼是違法「微調」,兩相對照,妖魔自現。
2012年10月,高中數學和自然領域(含化學、物理、生物、地球科學)啟動「微調」作業,那是真正的微調,它有一定的程序、步驟,按部就班。去年(2014)1月中旬突然「出現」的所謂「微調」,是針對高中國文和社會領域(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處處曲扭遮掩。為了簡略起見,我們稱高中數學和自然領域(含化學、物理、生物、地球科學)為「數/自」,高中國文和社會領域為「國/社」(其中台灣史是最大受災戶)。
以下是「數/自vs.國/社」的微調情況(恕我不會製作簡明易懂的懶人包圖表):
1、 法源(依據)(見圖1、2)
國/社:沒有!
它是由「檢核」小組開會時「臨時動議」改教科書字詞檢核為課綱「微調」。公聽會手冊只稱:「依教育部102年8月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73427 號函辦理。」故意不讓人知道該函內容(詳見後附補充說明),和人家數/自的堂堂正正就是不一樣。
2、 時程
數/自:微調開過多次會議,從2012/10/06到2013/03/06辦公聽會,前後整整五個月。國/社:檢核小組第一次會議在2013/11/23(改檢核為微調),據說其後只再開一次會,就端出「微調」課綱。
2014年1月突然公布,然後匆忙在1月16、17兩天舉辦三場公聽會。至於通知短促到學校老師得知已來不及報名,就不再細表了。
3、 公聽會日期
數/自:2013/03/06、07、13 南、中、北共三場,前後七天
國/社:2014/01/16、17 南、中、北共三場,前後二天
(如果有人可以補上數/自公聽會的通知日期,圖像就會更清楚。)
4、 公聽會的主持人/引言人(見圖3、4)
數/自:高中數學及自然領域課程綱要微調工作圈成員/
各科普通高級中學數學及自然領域課程綱要微調專案小組成員
國/社:哇,怎麼沒有掛堂堂正正的「微調」title?!由檢核小組朱雲鵬、吳連賞、謝大寧、潘朝陽上陣。歷史被改得最嚴重,怎麼沒派歷史的人來?分明不想面對質疑。
5、 從公聽會到正式公布
數/自:2013/03/13公聽會結束,07/31公布,前後四個月半。
國/社:2014/01/17公聽會結束,02/10公布,只隔24天。
綜合而言,數/自的微調從2012/10/06至2013/07/31,工作時程前後約10個月。國/社的違法「微調」從2013/11/23至2014/02/10,前後2個月又17天!如此急急如律令,是為了什麼?
親愛的網友,這些數據難道不是教育部打教育部的臉嗎?為什麼「微調」的過程和方式那麼不一樣,分明其中一個是假的。吳思華部長顯然不清楚他在挺什麼。如果國/社的微調是真微調,誰會吃飽沒事做去抗議呢?一個大學的老師,平常要做的事已經是滿檔了,又不是英英美代子。
(數/自和國/社微調公聽會的pdf,Google即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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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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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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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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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 |
補充說明:
關於違法「微調」的「依據」──其實就是沒有依據!
日前(05/16)我在這個臉書貼出〈合法微調vs.「違法」微調〉的比較,第一項是「依據」(法源),數/自有很明確的說明,國/社只說:「依教育部102年8月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73427 號函辦理」。讓人對這份公文充滿好奇,到底內容為何?為何成為檢核小組「微調」的根據?正苦思(尋)不得時,它突然出現!請看圖片。
果真證明檢核小組的「微調」是非法的,是違章建築。
故事是這樣的:
1、數/自按照正常程序,完成微調並公布之後(2013/07/31),第二天教育部發函給國家教育研究院(國教院)詢問:其它領域是否也需要調整?
2、國教院接到公文之後,仿數/自成立高中學科中心課務檢討工作圈,由宜蘭高中校長王垠擔任召集人。
3、他們的工作卻被檢核小組中途「攔截」(2013/11/23),改由檢核小組黒箱作業,巨幅「微調」課綱。
所以呢?這個「微調」真如吳思華部長一再念咒地說「合法」、「合程序」嗎?「合憲」之說,只能當笑話來看,不然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基礎地球科學要如何才合憲?吳部長,您真的知道您在挺什麼嗎?
其實國教院最清楚這整個檢核小組的「微調」是「暗夜突襲」,是如假包換的違章建築,而且是龐然大物!柯華葳院長就算自己願意擔黑鍋,也應該為自己的機構著想,在您手下工作的人真看得過去嗎?真願意一個老牌機構(前身為國立編譯館),就這樣淪落嗎?就這樣任人胡作非為嗎?
各位高中老師以及家長,您們真的可以接受課綱這樣被胡搞嗎?即將入學的同學們,你們要花費寶貴青春學習的社會科,能任人強迫讀山寨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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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73427號」主旨:請 貴院檢視並評估現行普通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課程綱要,持續精進及檢討調整之需求,請 查照。說明:一、 依據本部101年10月6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修訂工作簡報及研商會議」部長裁示事項,高中職課綱微調案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第1次審議大會於102年7月15日召開完竣,會中審議通過普通高級中學數學及自然領域(物理、化學、生物、基礎地球科學)課程綱要在案。二、 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教學現場之適性教育與差異化教學,並呼應社會趨勢,請 貴院在不影響課程總綱之前提下,檢視並評估現行普通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尚未微調之領域課程綱要是否有持續精進與檢討調整之必要。
(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