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懷疑,您沒有看錯。
這是2014年2月10日晚上9點多,教育部長蔣偉寧正式公告「微調修訂課程綱要及說明」的內容。
本課綱第二單元「清朝統治時期」的主題(三)「開港以後的變遷」,第一項「重點」是「1.外力的衝擊與清朝的因應」,其下的「說明」內容是:「1-1 說明外國人對臺灣通商、傳教與戰略位置的企圖,19世紀中葉以後臺灣所受到的外力衝擊,如鴉片戰爭迫使清廷開港通商、以及其後發生的羅妹號事件與牡丹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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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調後」的課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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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號稱是由相關領域的專家(教育部有發新聞稿背書喔!)「微調」出的課綱,指示教科書的編寫者在談19世紀中葉以後臺灣所受到的外力衝擊時,用列舉的方式(請看上一段劃底線的地方),要求三項務必寫入於教科書中的知識,分別是:「鴉片戰爭迫使清廷開港通商」、「羅妹號事件」、「牡丹社事件」。後面二項沒問題,但第一項只要去問現在的國中生,很多同學一定都知道,臺灣的開港是1858年後的「英法聯軍」,哪是什麼鴉片戰爭!(哪裡輪得到我這位研究生來說)好啦,如果你要拗說,英法聯軍又稱「第二次鴉片戰爭」,不好意思,你這樣的拗法不能成立。也是你教育部公告的同一份課綱,在「中國史」第四單元「晚清的變局」,主題一「清朝的衰微與西力衝擊」的「說明」中,指示要敘述「鴉片戰爭」、「英法聯軍」、「俄國侵略」等一連串近代中國的外患。換句話說,在這份課綱當中,「鴉片戰爭」指的就是「鴉片戰爭」,「英法聯軍」就是「英法聯軍」。你已經沒有辦法再跟我拗英法聯軍之役是鴉片戰爭了。如果再拗,就是臺灣話說的「拗蠻」(áu-bâ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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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戰爭」、「英法聯軍」並列 |
課綱的編輯凡例,開宗明義說:「課綱右欄中之『說明』,是針對該『單元』、『主題』及『重點』的解釋,提供相關使用者參考。在『一綱多本』的理念下,應以『說明』欄中的知識為基礎;凡『說明』欄中提及應包括的事項,務必編寫於教科書中」。根據以上凡例,說明應緊扣單元、主題及重點,因此「說明」中提到的「開港通商」,只能是指台灣的開港通商,不然這是哪門子的綱要,無容飾詞再狡。所以,這份課綱由教育部正式宣告「發明」了臺灣史,「鴉片戰爭迫使臺灣開港通商」成為教科書一定要寫的「知識」!這是知識,還是神話?(大考中心請注意,這將是2018年大學指考的「標準答案」唷)
最基本的史實都有問題,你覺得這份課綱的史觀會沒有問題嗎?
那,我們看看原本的現行課程綱要是怎麼寫的:「1-1 說明外國人對臺灣通商、傳教與戰略位置的興趣,19世紀中葉以後臺灣所受到的外力衝擊,如鴉片戰爭、開港通商、羅妹號事件、牡丹社事件、中法戰爭等」。原本的課綱,把臺灣當成受到外力衝擊的主體,於是鴉片戰爭以降的事件與戰爭,均是用來說明臺灣受到外力衝擊的例證,教科書的作者要把這些事件的政經與社會影響性加以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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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調前」的現行課綱 |
這場導致天朝崩潰的鴉片戰爭,臺灣確實沒有完全置身事外,《淡水廳志》便有記載:「〔按:道光〕二十有一年八月十六日丁酉,洋船至雞籠……在三沙灣礮臺應之,洋船折桅冲礁碎」、「二十有二年二月三十日已酉,洋船復至大安,我軍偵探入口……,洋船破」。當時的在臺的最高文武官員姚瑩(臺灣道)、達洪阿(臺灣鎮總兵),為此緊張了一陣子,趕忙部防,採取要塞戰術,力守口岸。
在戰事告一段落,清英雙方和議已成後,當時的由臺灣府知府陞任分巡臺灣道熊一本上了一道〈擬勦夷疏〉,文中稱「查臺灣洋面,並非議准英夷通商口岸。……臺灣為該夷失利地方,勢必先圖報復;若不及早嚴防,竊恐臨時莫措!」熊道臺都說臺灣不是議准的通商口岸,何來鴉片戰爭後迫使清廷開港通商,真是莫名其妙!好啦,如果證據還不夠,需不需要我給這群專家們,看看「中英江寧條約」、「中英天津條約」、「中法天津條約」,「好險」外交部有把這些條約寄存在士林的國立故宮博物院,這個網站有條約原件的高清圖檔,稍微用功一下,自己看,犯不著我再抄了吧:
http://npmhost.npm.gov.tw/ttscgi/npmkm3/ttswebx?@0:0:1:npmcpkm@@0.36673534384874795
此例可知,這次課綱絕對不是微調,而是有「亂調」的成分。
那為什麼檢核小組會改成這樣?原因可能有二:第一,檢核小組的專家真以為鴉片戰爭導致臺灣開港通商,倘如此,那這群專家大概比國中生的臺灣史知識還不如(聽說歷史組的召集人是學經濟的),可是他們可以檢核課綱呢,異哉!第二,就是這群專家們非常習慣從中國史的角度理解臺灣的歷史發展,這場開中國三千年未有之變局的鴉片戰爭,臺灣豈能置身事外,這種思維上的慣性導致這種顯而易見的錯誤,就把課綱調成這個樣子。
最後容我再說幾句,這份號稱「微調」的課綱,根本性的問題不像新聞媒體反覆放送的,只是用詞上的替換而已(但這是最容易做的,可以做出一張美美的彩色對照表,詳下圖),例如在「日本」和「統治時期」中間加上「殖民」二字,諸君千萬不要以為這次的課綱調整,只是名詞替換而已,裡頭的內容可是問題重重,還有更可怕的反史實情況。
在寫這篇以前,年初二的晚上,我用了公聽會流出的課綱微調版本在FB上寫了一篇短文,原先公聽會版的課綱竟然要拿一位沒在日本統治下住過一天的許贊元,提他參加1911年黃花崗之役的事情,所要扣連的課綱重點是「殖民統治政策與臺民反應」。但他是不是「臺民」,問題就很大了(1895,那年他六歲,跟著父親內渡中國大陸了),再照這份課綱的邏輯推演,你難道要說許贊元參加三二九是因為反對日本的「六三體制」嗎?這雖然是笑話,但就是有「專家」會把兩者擺在一起。(後記:最後的公告版把許贊元給刪除了!不知道是誰刪的,是有看到我的po文嗎?),當時我在文章的最後一句寫道:「這份課綱,我們姑且不論到底想要傳達什麼樣的歷史內容(就說是「見仁見智」吧),但在最基本的歷史因果關係的邏輯結構上,十份拙劣地顯露出意識形態凌駕客觀歷史知識的反智現象」。現在正式公告的版本遇到一個更慘的問題,竟然連所要傳達的歷史知識都是錯的,該怎麼辦。
最後,我想請蔣偉寧部長,摸著知識良心,把這份課綱按照程序(我們是很堅持程序正義的喔)刊登公報作廢吧!還有,正常上班時間公告就可以,這事雖然很急,還用不著摸黑來做。
(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